紧扣主题 突出重点 全面提升师生文明素养

发布日期:2015-04-13 00:00 来源:潜江日报

培育和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前置条件,同时也是学校教书育人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本职工作,因此,我们必须以主人翁的精神紧扣育人塑人这个工作主题,通过营造创建氛围、突出工作重点、狠抓督查考评,切实落实创建工作中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的目标。

强化组织领导,着力营造创建氛围

成立工作机构。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加强领导是关键,形成活力是保证。为此,我们高度重视,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层层建立工作专班,安排专项经费,分解目标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实行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做到上下联动,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

加大宣传力度。市教育局通过办公平台、信息网页、简报、文件等媒介,引导学校开展创建工作。学校通过橱窗专栏、宣传单、电子显示屏、红领巾广播台、电视台、校报、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和责任,使创建文明城市成为十万师生的自觉行动,从而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组织学习考察。春节后,教育局将组织文明城市创建专班成员及部分校长赴张家港等地深入学习考察,重点考察张家港市教育局在“八礼四仪”学习教育、学校人文环境建设、道德讲堂开设、主题活动开展等方面的成功做法,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方案,为我系统不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思想源泉和工作思路。

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夯实创建基础

突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在校园醒目处、教室内张贴核心价值观24字,做到人人知晓,人人理解。以“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融入中小学各门课程、各项社会实践、学校文化建设、学校特色创建等,努力培养师生积极的人生态度,健康的心理情感,高尚的道德品质,让师生在潜移默化中深刻理解核心价值观。

突出开展“三项”主题教育活动。第一,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活动。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做美德少年”、“中华美德经典诵读”、“道德讲堂”等为活动主题,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他们“在学校做文明好学生、在家做文明好孩子、在社会做文明好市民”。第二,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活动。依托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团队活动等载体,举办“中国梦”主题宣讲活动,举行“我的中国梦”征文、讲座、演讲、文艺表演等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把个人梦、家乡梦、民族梦紧密融合在一起。第三,开展文明礼仪教育主题活动。以“八礼四仪”为主题,实施“十万师生学礼仪工程”,开设礼仪课程、发放学习手册、开展“文明礼仪,从我做起”系列活动。充分利用升旗仪式、重大纪念日、祭典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加强礼仪教育,使礼节礼仪成为学校培育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的重要方式。

开展家校共创活动。不断完善学校、家长、社区“三结合”教育网络,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知识问卷、“致家长一封信”、组织家访、开展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发挥学校宣传教育辐射作用,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的良性互动效应。

狠抓学校环境整治。开展“清洁校园”活动,认真抓好学校环境卫生和“门前三包”,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做到干净整洁,不留卫生死角。开展“学校精细化管理行动”,确保学校基础设施安全通畅,校园周边秩序良好,绿化覆盖率达40%,达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实、冬有绿的绿化美化效果。利用文化走廊、宣传展板、标语警句等创设具有特色的德育氛围,实现“让每一面墙壁说话,让每个角落育人”的效果。

加大督查力度,着力保证创建实效

抓好文明城市创建的检查和指导。根据创建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有计划,分阶段,逐步推进,将工作安排细化到月、到周,责任指标落实到部门、到人,并采取月工作巡查制和通报制,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开展强化月、强化周活动。将每年3月、9月作为创建工作强化月,强化月的第一周定为强化周,重点对师生文明礼仪、行为习惯的养成进行强化教育,每周将各地各校工作进度和先进做法采用简报形式向全市中小学进行宣传推广,并通过现场交流会、工作交办会等形式强力推进。

组织特色评选活动。开展“平安校园”、“绿色生态校园”、“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等评选活动,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建立监督常态机制。把创建工作与学校工作的硬指标一并纳入目标考核,做到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评、一起奖惩。定期组织专班深入到全市每一所学校实地考评,对考评结果,现场打分,现场反馈。对创建工作的责任追究实行五项工作制,即一把手负责制、领导包片蹲点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年度考核制、责任追究制,使创建工作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轨道。


(《潜江日报》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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