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学校:
按照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安排, 4 月 22 日— 23 日, 市 政府 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 组织 3 个督查组对全 市 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进行了 专项 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大部分地方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 成立了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 制定了实施方案, 区镇处 与村组、学校与班主任层层签订了控辍保学工作责任状 , 构 建 了 区镇处 、村、组、学校全方位立体式的控辍保学工作保障网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
(二)健全制度, 规范管理 。 各地各校 都建立 健全了控辍保学工作制度,并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重点保学对象, 基本做 到“一家一案,一生一档”,并安排专人负责。大部分 学校 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 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学生变动做到去向清楚、手续规范。
(三)落实措施,确保成效。 一是 入户核实。 高石碑镇人大组织镇扶贫办、民政办、学区工作人员,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失学、辍学学生进行逐户走访。 周矶办事处、白鹭湖管理区领导 亲自带领干部和教师上门做动员流 失 生复学工作。 园林分局、老新、王场、周矶、张金、泰丰等学区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参与走访。 二是 跟踪辅导。 各校对返校的流失学生进行个别辅导,时时跟踪,确保学生不因流失而使学业成绩掉队,消除再次流失的隐患。 三 是 落实资助政策。 各校 认真落实贫困生资助政策,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控辍保学工作认识不足。 个别学区未向地方政府汇报控辍保学相关工作,导致政府履行教育职能未充分发挥。部分家长法制意识淡泊,对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缺乏责任心,认为孩子不上学无所谓,不必强制。
(二)劝学走访流于形式。 少部分学区、学校未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失学提升到扶贫工作“两不愁,三保障”的高度,流失学生走访、劝访工作不细致。有的对在家学生只进行电话劝访,未实地走访;有的走访后未保留图片资料,记录不全;有的流失学生家长信息不准确。
( 三 )厌学情绪 成为辍学主因 。 一些学生由于自身学习基础差、成绩不理想,厌学情绪 严重 。在所有辍学学生中,因厌学而流失的学生占 绝大多数 。
( 四 ) 规范 管理意识淡薄。 部分学生 随 父母外出,由于入学学籍管理观念跟不上,造成学校摸不清学生去向 ,在学籍系统中未能及时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是履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定职责,是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隔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基础工作。各学区(分局)要充分认识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性, 通过家长座谈会、家访、专题讲座等 多种方式 , 加大对 《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的宣传力度 , 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营造浓厚的控辍保学氛围 ,进一步 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督促子女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自觉性。
(二) 及时掌握情况 。 一要摸清 底数 。 各地要把初中作为重点学段,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作为重点群体,进一步全面 摸清流失学生情况, 健全 流失学生名册,每学期开学初上报 市教育局 和 当地政府 。二要强化监测。 要利用 学籍 管理系统 实行 动态监测,对连续7天无故未到校的学生 , 要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 及时掌握辍学动态。三要 强制 报告。实行 控辍保学强制报告 制度,各中小学要于学期初将学生 返校 、辍学情况同时向 市 教育局和当地政府书面报告。
(三) 做好 劝返复学 。 各学校 要及时 组织教师深入到 辍学 学生家庭, 了解辍学原因 ,并采取减免费用、给予资助等方式,帮助 其 尽快复学。 对于 反复家访仍未返校的学生,要 向其监护人下达责令《敦促返校通知书》,做好过程记录,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对于劝返回校的学生, 要 建立学习帮扶制度, 因材施教,因人施教,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发展,真正使一些厌学学生、学困生留得住、学得 好 , 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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