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1 00:00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

各市、州、县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3】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贯彻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减负万里行活动。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是践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行政要认真组织好此次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确定内容,明确责任,保证效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承担起具体责任,部署落实“减负万里行”活动的各项工作,把任务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组织、指导、督促工作,做好统筹。

二、开展自查,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以减负万里行活动为契机,针对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办学存在的突出问题,如课程开设、作息时间、招生分班、补课竞赛、质量评价、奖惩机制等方面,认真开展层层自查,及时整改违规行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30日前,将当地工作方案和自查报告(可附优秀案例)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于4月下旬成立检查组对全省进行抽查和暗访。

三、认真总结,建立完善减负长效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是当前所面临的难点焦点问题,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出台措施,标本兼治。要通过此次活动,认真开展对减负工作的调查和研究,破解面临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夯实工作基础,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的内外环境氛围,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努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过重问题。

    联系电话:027-87328082,邮箱:555@e21.edu.cn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

行”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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