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教辅材料工作的通知》(鄂教幼高办函〔2021〕9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编制了《潜江市2021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潜江市2021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不含教师用书及音像、挂图、资料等)为我市2021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终审目录。凡未列入本《目录》的教学用书,各地各学校一律不得选用。如因特殊情况需新增教学用书,必须由市教育局以“潜教基字号”文件公布,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另行编发教学用书目录。
二、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学用书及教学辅助资料(如教师用书、音像、挂图等)的征订工作。从2020年起,国家统编中小学语文教材配有“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各地各校可按需自愿购买。学校要根据用书目录订齐订足学生教材、教师用书、音像、挂图及其他教育教学辅助资料,各类专题教育教材可以在省教育厅审定的地方教材中选订,做到任课教师人手一册。学校课程由学校提供课程资源,原则上不编写供学生使用的学校课程文本教材,更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校课程教材费。
要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循环教科书的征订与使用管理。2021年秋季循环教材发放的科目为小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初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循环教材按35%的比例发放,各校要切实加强循环教材的回收和保管。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鄂教办〔2013〕7号)文件精神,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学生自愿订购《时事报告(湖北版)中小学生版》,并将其纳入课程,落实课时。
三、普通高中一、二年级秋季学期使用《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中的教材,普通高中三年级仍使用《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03年版课程标准编写)》中的教材。高一年级可结合学校教学实际情况,适当提前征订部分学科教材,同时报教育局基教科和财务科备案。各校对教材征订情况要做好跟踪记载,防止漏订或重订。
四、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一科一辅”,选用的教辅资料必须在公告目录之内。严禁各地各部门各学校以任何借口和名义向学生发放除“一科一辅”外的教辅资料。任何单位不得另行印制教学用书目录和征订单。不得随教科书搭售、摊派各种教辅资料和课外读物。市教育局将在秋季开学时对各地教学用书征订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因数量未订齐订足,循环教科书使用和管理不善而影响教育教学的学校,要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五、各地各学校在征订过程中有疑问,应及时与市教育局基教科(电话:6234096)、新华书店(电话:6280247)联系。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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